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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服务用户协议

最近更新时间:2022-3-18

本用户协议所称甲方是指使用乙方云服务的用户,乙方指北京启迪同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乙方仅向甲方提供云服务等各类技术服务,是中立的信息存储空间等网络服务及相关的中立技术支持服务提供者。

第一条 标的物

乙方向甲方提供云产品及服务。

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承诺严格遵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网络安全应急预案》、《木马和僵尸网络监测与处置机制》(工信部保[2009]157号)等有关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云产品及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违法犯罪、妨碍社会治安的活动。

2.2 甲方承诺遵守信息产业部33号令的要求,依法履行备案义务。遵照“先备案,后接入”原则,按照乙方网站备案的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网站备案,待网站备案成功后办理网站接入手续。

2.3 就乙方提供的云产品及服务,乙方授予甲方非排他的、不可转让的、受限的许可,甲方可依照本用户协议及/或相关订单的约定访问及使用乙方云产品及服务。如甲方允许、协助或提供方便给任何最终用户访问或使用乙方云产品及服务,甲方应保证最终用户遵守本用户协议的约定并对最终用户的使用行为承担全部责任。如果甲方使用乙方云产品及服务向最终用户提供服务,则甲方应与最终用户单独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乙方不直接向最终用户提供任何支持或服务,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2.4 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云产品及服务对外发布的信息所产生的纠纷,完全由甲方负责解释并承担责任。如给乙方或用户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5 对于由乙方分配的IP地址,甲方只有使用权,不可转让他人使用,本用户协议终止时IP地址使用权自动取消。甲方有义务接受乙方对IP地址使用情况的调查,填写乙方要求提供的资料。如甲方提供虚假资料,乙方有权处理直至收回所分配的IP地址。

2.6 甲方及其客户不得发送以下邮件:

(1) 收件人事先没有提出要求或者同意接受的广告、电子刊物、各种形式的宣传品等宣传性电子邮件;

(2) 收件人无法拒收的电子邮件;

(3) 隐藏发件人身份、地址、标题等信息的电子邮件;

(4) 含有虚假的信息源、发件人、路由等信息的电子邮件;

(5) 含有病毒、恶意代码、色情、反动等不良信息或有害信息的邮件。

乙方在接到上述邮件受害人投诉后将告知甲方,甲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止上述邮件的发送,同时,乙方保留中断甲方网络接入服务的权利。由此导致乙方遭受国内和国外诉讼、索赔及其他处罚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7 甲方不得传播含有以下内容的信息,乙方接到有关国家机关通知或有关举报或一经乙方发现甲方传播如下违法或不良信息,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删除、限期整改、暂停服务直至单方终止本用户协议,并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 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10) 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1)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8 甲方应向所属用户宣传国家主管部门有关使用互联网的法规和规定,并要求所属用户严格遵守。

2.9 甲方应建立健全所属客户档案,加强对所属客户的管理、教育工作,有责任督促所属客户进行网站备案并负责核实所属客户备案编号的真实性。

2.10 甲方应具有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乙方有权对执行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同时,对于法院或政府指令协查处理或关闭的所属网站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实施查处或关闭。

2.11 甲方不得擅自改变乙方云产品及服务的使用用途,甲方变更使用用途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终止本用户协议,并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12 因甲方的网站、应用等任何产品、服务及相关内容等产生的任何纠纷、责任等,或因甲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用户协议约定引发的任何后果,均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赔偿损失,与乙方无关。如侵害到乙方或他人权益时,甲方须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一切损失。

2.13 甲方应对甲方内容的准确性、质量、完整性、合法性、可靠性以及适当性承担全部责任,并且负责获得所有与乙方提供云服务所需的甲方内容相关的权利与许可。

2.14 甲方或甲方最终用户访问及使用云服务应遵守《可接受的使用政策》、《隐私权政策声明》,可通过以下网址查阅该政策:http://www.wenmingyun.cn 。

2.15 甲方应仔细阅读并遵守乙方云服务网站页面上展示的相应服务说明、技术规范、使用流程、操作文档等内容,并准确理解相关内容及可能发生的后果;在使用服务过程中,甲方应依照相关操作指引进行操作,对于甲方违反相关操作指引所引起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甲方在阅读上述服务说明、技术规范、使用流程、操作文档时需要乙方提供协助,请参考http://www.wenmingyun.cn 上显示的客户服务途径。

2.16 甲方注册或使用乙方云服务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实名认证。就某些云服务的开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一步提供身份资料、经营资质和信息,以完成身份认证或资格验证。如甲方注册资料有任何变更,应及时更新,如因甲方未及时、准确、完整更新有关信息给甲方带来的任何损失或增加费用及其他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提供的信息应真实有效,乙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审查甲方提供的身份信息是否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信息,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及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3.1 乙方为甲方提供本用户协议约定的云产品及服务。乙方仅向甲方提供云服务等各类技术服务,是中立的信息存储空间等网络服务及相关的中立技术支持服务提供者。

3.2 乙方不参与甲方的网站、应用等任何产品、服务及相关内容的开发、运营等,乙方也不会对甲方的代码和数据等任何内容进行修改、编辑或整理等。甲方的网站、应用等任何产品、服务及相关内容等,由甲方自行开发、运营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3 乙方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本着“先备案、后接入”的原则制定并执行入网流程及相关管理办法,对于甲方未及时完成网站备案或未及时取得相关经营许可,造成的提供云产品及服务的延误及其他一切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3.4 如果甲方在使用本用户协议项下服务时遭遇黑客攻击、病毒感染等情况,已经影响乙方的其他云主机用户的正常使用,乙方将通知甲方并有权立即终止向甲方提供服务,待甲方已经完全解除黑客攻击、病毒感染等情况,乙方再行恢复服务。在此种情形下,双方相互无须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5 如果甲方在使用本用户协议项下服务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或甲方使用服务的某些行为被法院或政府指令禁止时,乙方有权根据相关部门的指令限制或终止甲方使用全部或部分服务。在此种情形下,乙方无须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6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乙方保留因甲方发送垃圾邮件而中断甲方接入网络服务的权利。

3.7 若发现甲方用户端系统感染木马或成为僵尸网络控制端(受控端)并对网络安全运行造成严重影响时,乙方有权中止或终止本用户协议,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8 乙方因检修线路、设备搬迁、工程割接、网络及软件升级等可预见的原因影响或可能影响甲方使用服务的,应提前72小时通知甲方联系人,未按此约定提前通知的,乙方应按未正常提供服务时长,向甲方免费提供等时长的免费服务。若甲方提供的信息错误或联系人变更未及时通知乙方而造成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3.9 乙方将在需要时对云产品及服务进行升级,或将云产品及服务环境进行机房迁移。乙方进行上述操作前将提前3日发出公告或通知,甲方应对乙方的升级予以支持与配合。因甲方不配合乙方进行升级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10 乙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暂停或取消部分云产品、服务或其某种规格、特性、功能、API接口,并将通过在乙方云服务网站上公布或以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通知。

第四条 资料提交与使用

4.1 甲方保证已经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获得了合法经营资质或者已经经过主管部门备案,有权依法运营其产品及服务;甲方保证其产品或服务不得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及协议、规则,也不会侵犯任何主体的合法权益。

4.2 如甲方通过乙方服务对外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应按规定取得许可或履行备案手续,并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如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更新备案。如甲方互联网信息服务未获得许可、未办理备案或未办理备案变更手续的,乙方可暂停或终止向甲方提供服务。如甲方从事其他需要获得经营资质的业务的,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4.3 甲方应当按照乙方云服务的注册流程提交、填写完整、真实、合法、有效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名称、联系方式(如电话、邮箱等)、证照等。若甲方相关资料发生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或根据乙方云服务系统的规则自行进行更新。甲方提交的资料若存在缺失、虚假、违法、无效等情形,可能导致甲方无法及时使用服务或无法及时获取业务通知、客户服务、技术支持等,相关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4.4 乙方应对甲方的资料进行保密,但若甲方受到主管部门调查或被他人投诉,或甲方投诉他人,乙方有权将争议相关方的主体资料、联系方式、投诉相关内容等必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名称、电话、证照等)提供给主管部门或投诉相关方,以便及时解决投诉纠纷,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4.5 如果甲方受到主管部门调查或被他人投诉,或甲方投诉他人,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指定时间内进行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授权证明、著作权登记证书、商标注册证等)。若甲方未能提供有效证明资料,或甲方未在指定期限内提供证明资料的,乙方有权依照本用户协议约定采取措施。

第五条 知识产权

5.1 乙方提供的云产品及服务、应用软件、云计算系统软件、及相关技术资料及其衍生作品(第三方系统软件除外)的知识产权属乙方所有或由乙方享有合法使用权。甲方仅享有本用户协议项下授予的受限许可。

5.2 甲方不得自行或允许他人:(a)对云产品及服务的任何部分(包括数据结构或由程序产生的类似材料)进行修改、制造衍生作品、反汇编、反编译、逆向工程、再造、重新发布下载或复制;(b)向任何第三方授予许可、销售、转移、转让、分销、外包、允许分时或允许服务站使用、商业利用、或提供服务,除非是本用户协议或相关销售协议和订单所准许的。

5.3 除本用户协议另有规定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显示、使用或允许任何第三方显示或使用另一方的任何商号、服务商标、品牌和商标。双方明确理解:一方的商号、服务商标、品牌和商标均为该方的专有财产,本用户协议中的任何规定均不构成向另一方授予对上述的商号、服务商标、品牌和商标普遍使用的许可。

5.4 双方知晓乙方在本用户协议项下提供的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可能包括第三方软件,同时该第三方软件是乙方通过与第三方供应商签订协议而取得使用权或著作权的软件。乙方根据本用户协议授予甲方基于本用户协议目的实施的、非独占性、不得分许可、不得再分发的一般使用权。除本用户协议另有约定外,本用户协议项下所有软件的知识产权及所有权仍归乙方或其相关第三方供应商所有。甲方不得删除、修改或掩藏任何第三方所提供产品中包含的任何版权、商标或其他专有权声明。

5.5 甲方保证对甲方所使用的软件及甲方内容拥有合法权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形式的知识产权。同时,甲方不得参与制造、使用、分发或转让伪造、盗版或非法软件。若甲方违反本条规定,乙方有权终止某一项或全部服务,此行为将不视为乙方违约,同时,甲方应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5.6 因甲方账户或甲方内容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而导致乙方被第三方主张权利时,甲方有义务应对来自该第三方的权利主张,保障乙方及其董事、高级职员、雇员、代理商、合作伙伴、供应商免受任何第三方的争议、索赔或诉讼请求;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等,并消除影响。该义务在甲方终止使用云产品及服务或本用户协议终止的情况下依然生效。

5.7 如因乙方提供的云服务导致甲方被任何第三方主张知识产权权利,乙方将协助甲方应对第三方的权利主张,但针对如下情况乙方不会提供协助:

5.7.1 甲方修改乙方提供的云产品及服务;

5.7.2 甲方将乙方云产品及服务同非乙方产品联合使用;

5.7.3 乙方通知甲方停止使用乙方云产品及服务之后甲方继续使用;

5.7.4 甲方免费使用乙方云产品及服务期间或订购的云服务到期未正常续费期间;

5.7.5 甲方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本用户协议的行为。

第六条 质量保障和故障处理

6.1 乙方提供的云产品及服务具体标准满足信息产业部颁布的《电信服务规范》,保证甲方使用通信业务安全畅通。

6.2 乙方向甲方提供客户服务支撑电话400-690-5098。工作时间内受理甲方的故障申告,在承诺时限内进行修复,甲方应积极予以协助配合。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用户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可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用户协议争议条款解决。

7.2 任何一方任意终止用户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终止方应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7.3 任何第三方对甲方上传存储或处理的数据内容提出任何权利主张或包含有2.6、2.7内容的,甲方应在一小时内删除,否则乙方有权将断开该内容与互联网的链接;任何第三方向乙方提出前述主张的,乙方有权将该内容断开与公众互联网的链接,若最终司法机关或政府判定为侵权内容,乙方有权在判令生效后直接删除。一个自然年度中发生超过五次上述情形的,乙方有权终止与甲方的合作。前述所有情况中,甲方应当在不损害乙方利益的前提下,独立处理争议、纠纷、诉讼或与政府机关的沟通协调。同时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涉及损害乙方商誉的,甲方应当在北京辖区内全国发行的报刊上公开道歉,以恢复商誉。

第八条 权利义务的转让

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本用户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保密

甲乙双方对彼此之间相互提供的信息、资料以及本用户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非经对方书面同意或裁判机关、政府当局要求,任一方均不得对外发布。保密义务期间至双方终止合作后第五个自然年年末。

第十条 免责条款

10.1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用户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用户协议。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严重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第三方服务故障等不可抗拒的事件。

10.2 由于INTERNET特性,有时线路速度会降低;有时因网络调整会造成短时的线路中断,双方认为这些属于正常情况,但中断时间以每年累计不超过12小时为限,在此限度内乙方不承担责任。若在一年内中断时间超过12小时的,乙方应按未正常提供服务时间所对应费用(费用的计算方法见附件一)予以赔偿,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则按甲方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但总额不超过一月服务费用。

10.3 甲方不应在乙方云服务平台之上安装、使用盗版软件;否则,甲方需要对相关行为(如自行安装的软件和进行的操作)所引起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10.4 甲方对在乙方云服务平台上的甲方数据以及进入和管理平台上各类产品与服务的口令、密码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负责。因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除非前述后果为乙方重大过失或故意导致。

10.5 乙方保留自行对云产品及服务及其相关功能、应用软件变更、升级、修改、迁移的权利;并进一步保留在云产品及服务中开发新的模块、功能、软件和服务的权利。上述所有新的模块、功能、软件和服务的提供,除非另有说明,否则仍适用本用户协议。

10.6 甲方同意,在乙方没有重大过失或恶意的情况下无需对甲方或第三方在使用云产品及服务时在数据传输中的迟延、不准确、错误或疏漏及因此而致使的损害负责。

10.7 第三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提供的应用软件、基于乙方云服务网站提供的第三方应用)应由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组织按照单独的条款直接向甲方提供,并单独收费。乙方没有对第三方服务进行测试或筛选的义务,甲方使用任何第三方服务时,应自行承担风险。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用户协议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在长期友好合作的立场上妥善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或不愿协商,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解除条款

12.1 若遇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或双方认为需要变更的条款,双方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更用户协议内容或终止本用户协议。

12.2 本用户协议和以书面提及方式纳入本用户协议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可接受的使用政策》、《隐私政策声明》。

12.3 乙方有权根据政府法律法规、技术及行业实践、市场行情等变化修改和(或)补充本用户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修改后的条款将公示于乙方云服务网站上,并于公示即时生效。若甲方在本用户协议条款内容变更公告后继续使用云服务的,表示甲方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也将遵循修改后的条款内容使用云服务;若甲方不同意修改后的服务条款,应立即停止使用云服务。

12.4 甲方注册乙方云账号并订购乙方云产品及服务的,表明甲方已确认本用户协议不受所属/所在国家或地区法律的排斥。

第十三条 附则

13.1 本用户协议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3.2 乙方有权在不影响甲方在本用户协议项下权利的前提下将本用户协议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发生前述转让后,本用户协议仍具有法律约束力,保护本用户协议双方以及各自权利义务继受者和受让人的利益。

13.3 本用户协议项下,乙方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乙方云服务网站公告、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通过邮件发布的通知在邮件寄出时生效。甲方应及时更新电子邮箱地址。无论甲方是否真正收到邮件,当通知发往甲方账户的关联电子邮箱时,即视为已经收到邮件。

13.4 甲方承诺不会将乙方提供的云产品及服务用于适用的出口管制法律所禁止的用途。非经相关主管机关许可,甲方及甲方授权使用乙方云产品及服务的其他个人或实体不会通过乙方云产品及服务向所适用的出口管制法律禁止的实体或个人提供受控的技术、软件或服务。

13.5 如本用户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用户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甲方再次确认并声明:已经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本用户协议条款,对于存有疑问的条款已经要求并得到乙方的充分说明,并接受上述所有条款的约定。


全国服务热线:400-690-5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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